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联合发布《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合规指引》。为防控安全风险,住宅电梯应每日巡检,实行“零风险”报告。
本市电梯保有量已达到31万台,其中住宅电梯占比一半。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管理义务。为此,最新发布的合规指引,对住宅电梯使用单位提出了使用管理、检验检测、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四项合规要求。
为了防止住宅电梯出现超期未检验、检测情况,确保电梯始终处于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状态,合规指引提出,使用单位应建立基于电梯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据清单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强化对电梯安全风险的防控。其中,电梯安全员每日要进行巡检,实行“零风险”报告;电梯安全总监每周要组织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情况;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调度会议,及时总结电梯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同时,根据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型电梯事件,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记者 张楠)
(松花江网编辑 孙淑平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住宅电梯应每日巡检“零风险”报告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