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讯
男子酒后寻找刺激,连续纵火。近日,永吉县公安局民警经过精准研判、连续设伏,将纵火者张某抓获。张某交代,其纵火14起,是酒后寻找刺激所为。目前,张某已被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永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介绍,4月初,在永吉县城口前镇,连续发生多起纵火案件,造成财产损失数十万元。由于正值春季防火期,并且火灾发生地多为人员密集场所,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4月7日,他们再次接到报警:永吉县广播电视台一楼后院东侧起火。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消防人员共同灭火。
与此同时,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电视台一楼、二楼的窗户框、玻璃,以及外挂空调机器皆受到不同程度损毁,附近架设的光缆电线也有损坏,但在现场没有发现助燃物品。
据了解,这已经是自4月1日起,接到的第13次火情报警,警方怀疑是人为导致。随即,永吉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对口前镇近期发生的所有火情进行搜集汇总,逐一走访每起火情现场周边的商户业主和居民群众,并调取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反复比对,最终确定近期发生的火情为人为纵火,并发现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中年男子具有作案嫌疑。
永吉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多处嫌疑人可能活动的区域进行秘密设伏布控。
4月8日下午,口前镇大市场一胡同内再次发生纵火案件,负责在附近蹲守的民警第一时间在现场周边主要路口进行封堵盘查,将正在逃离现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据了解,张某现年46岁,户籍所在地为船营区搜登站镇,在永吉县没有固定住所。
经审,张某如实供述了其酒后寻找刺激,于4月1日~4月8日,在口前镇内故意纵火14次。初步估计,共造成损失60万元。
目前,张某已被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永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办案民警提醒,一方面要加强防火意识,合理堆放家居物品,避免火灾发生。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发现着火点后及时报警并提醒相关住户,协助扑救。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丛玉杰 松花江网编辑/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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