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民生新闻

男子酒后纵火14起 竟烧永吉广播电视台

2019-05-24 09:56    松花江网

  松花江网讯

  男子酒后寻找刺激,连续纵火。近日,永吉县公安局民警经过精准研判、连续设伏,将纵火者张某抓获。张某交代,其纵火14起,是酒后寻找刺激所为。目前,张某已被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永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介绍,4月初,在永吉县城口前镇,连续发生多起纵火案件,造成财产损失数十万元。由于正值春季防火期,并且火灾发生地多为人员密集场所,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4月7日,他们再次接到报警:永吉县广播电视台一楼后院东侧起火。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消防人员共同灭火。

  与此同时,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察——电视台一楼、二楼的窗户框、玻璃,以及外挂空调机器皆受到不同程度损毁,附近架设的光缆电线也有损坏,但在现场没有发现助燃物品。

  据了解,这已经是自4月1日起,接到的第13次火情报警,警方怀疑是人为导致。随即,永吉县公安局组织民警,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对口前镇近期发生的所有火情进行搜集汇总,逐一走访每起火情现场周边的商户业主和居民群众,并调取现场周围的监控录像反复比对,最终确定近期发生的火情为人为纵火,并发现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中年男子具有作案嫌疑。

  永吉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多处嫌疑人可能活动的区域进行秘密设伏布控。

  4月8日下午,口前镇大市场一胡同内再次发生纵火案件,负责在附近蹲守的民警第一时间在现场周边主要路口进行封堵盘查,将正在逃离现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据了解,张某现年46岁,户籍所在地为船营区搜登站镇,在永吉县没有固定住所。

  经审,张某如实供述了其酒后寻找刺激,于4月1日~4月8日,在口前镇内故意纵火14次。初步估计,共造成损失60万元。

  目前,张某已被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永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办案民警提醒,一方面要加强防火意识,合理堆放家居物品,避免火灾发生。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发现着火点后及时报警并提醒相关住户,协助扑救。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丛玉杰    松花江网编辑/徐涛)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陈律师(法律顾问)0432-62099222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