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了应对本轮新冠疫情影响,助力全市复工复产,帮助受本次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纾困解难,结合《吉林市政务服务助力复工复产二十五条措施》和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系列惠民政策。
据悉,此次实施的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如下:
单位缴存连续计算:受本次疫情影响,疫情期间不能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单位,在复工复产后正常缴存并完成补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顺延提取时限:受本次疫情影响,职工无法及时提取住房公积金而超期的,可顺延提取时限至2022年9月30日。
职工贷款逾期不记逾期:受本次疫情影响,2022年6月30日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记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另外,为了满足广大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需求,自2022年4月19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办公积金线上业务。疫情期间,线上业务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5:00。期间可拨打咨询电话64805032、64805033、64805034,或在官方微信留言。
可以通过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办理以下7项业务:
1.无房职工租房提取;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3.离退休提取;
4.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5.冲还贷协议签订与解除;
6.提前还款;
7.还款卡号变更。
需要提醒的是,如外县(市)政务大厅没有对外开放,分中心无法与当地不动产中心确认无房事实,暂不能办理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业务。请外县(市)职工关注当地政务大厅开放情况。
(松花江网编辑 迟媛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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