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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月份企业职工养老金、失业待遇提前发放

2022-04-22 18:01    松花江网

  4月22日,记者从吉林市社会保险局获悉,我市4月份企业职工养老金和失业待遇,已于21日提前发放。 

  为落实省社保局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疫情期间全市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甚至提前发放,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协力同心、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实现4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待遇10.18亿元提前足额发放,惠及职工35.5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0.10亿元,失业待遇737.50万元。

  此举有力地保住了疫情期间参保群众的“钱袋子”,让享待人员在严峻的疫情形势下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孙洪艳 编辑/杨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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