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中兴街部分路段和设置水韵南胡同交通禁令标志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规范动态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4年10月2日起,决定取消中兴街部分路段和设置水韵南胡同交通禁令标志,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取消中兴街人民医院由南向北限时禁止左转弯交通标志;
二、在水韵南胡同设置单向行驶交通标志,允许车辆由东向西单向行驶。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松花江网编辑 陈世新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吉林市将调整部分道路交通禁令标志→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