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冯静)近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16年流通领域灯具商品消费提示。公告显示,被抽检的54款样品中有22款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0.74%。不合格产品中,包括朗士照明、佛山照明等品牌产品。
多个知名品牌上“黑榜”
记者在不合格名单中看到,有多家知名企业产品“上黑榜”。标称生产单位为“佛山市朗士照明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ROSY”的四款产品不合格,包括一款标称型号为“RS-LC211”的LED天花灯、一款标称型号为“RS-LT252G”LED的筒灯、一款标称型号为“RS-LT402G”的LED筒灯、一款标称型号为“RS-LTC402A”的LED超薄筒灯。标称生产单位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标称商标为“FSL”的“9W大爱系列铝扣式面板灯”(标称型号为“MB30*30-LED9 9W”、型号规格为“300×300mm”)“外部接线、骚扰电压(电源端子)”不合格。
此外,还有“Nature大自然”\“双正照明”、“气派照明”、“特亮屋”、“康铭”、“正牛”、“KINXZO”、“KES”等商标品牌被检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隐患多
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包括标记、结构、爬电距离与电气间隙、外部接线、内部接线、接地规定、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耐热、耐燃烧、防引燃、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谐波电流等。
这些不合格项目有的将造成电网或设备的不稳定性,有的将引发触电危险甚至火灾,危害人身财产安全。
责任编辑: 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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