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儿童智能手表 没有“3C认证”的产品不能销售 广东省质监局抽查儿童智能手表,结果发现不合格产品中的发热问题最突出
近期广东省质监局抽查了珠三角6市的智能穿戴设备,9个不合格产品中有8个是智能手表,其中一半为儿童智能手表,其发热不合格等情况可能导致短路、漏电引发触电事故。昨日,广东省质监局局长任小铁一行做客广东“民声热线”节目,称智能手表被强制要求进行3C认证,未进行3C认证不得出厂和销售,市面上未在外包装上注明3C认证的此类产品说明没有经过认证。
/抽查/不合格智能手表或引发漏电
昨日节目中,任小铁率先发布了抽查结果,据其介绍,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中山市、惠州市、东莞市等6个地区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主要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经检验,发现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2.5%。剔除3批次仅标记和说明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0%。其中,深圳市的抽样批次较多,为2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27.6%。
据其介绍,不合格项目涉及智能可穿戴设备产品的标记和说明、导体的端接、发热要求、热滥用、正常条件下的发热、辐射骚扰等6个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9个中就有8个是智能手表,当中4个是儿童智能手表;不合格企业9家,其中8家在深圳,全部都有生产儿童智能手表;另外,不合格项目中,发热问题最为突出。
不合格问题有啥危害?记者了解到,发热要求项目不合格容易引起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外壳逐渐变软和熔化,导致短路、漏电等从而发生触电事故;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可能引起周围装置、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干扰信息技术设备或其他电子产品的正常工作。
而导体的端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产品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内部的导体容易松脱,从而给使用者造成电击危险。
/暗访/市面上存在不少三无儿童智能手表
●回应:外包装上没有3C认证标志就说明没有经过认证
昨日节目中,暗访记者在天河百脑汇卖场以及街头手机专卖店走访发现,儿童智能手表有不少三无产品,一些有品牌的也大量存在没有3C认证、拿不出任何标准检测证明。面对这些产品安全问题,销售人员却说,“超标肯定不会,这么小的(东西)怎么会超标呢?它的辐射还没有手机大呢……”
据了解,儿童智能手表很多产自深圳,深圳市消委会近两年来收到的针对儿童智能手表的投诉案例就有至少19宗。投诉内容涉及定位不准、异常发热、不能绑定手机等使用问题。此外,还有不少家长担心手表的辐射安全问题。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也曾报道过关于儿童智能手表藏有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家长和孩子信息泄露。实际上,儿童智能手表目前并无相关产品标准,家长目前普遍关心的手表辐射也没有专门的检测标准。
对此,广东省通讯终端质检中心检验部副部长贺冠鹏则表示,具备通讯功能的手表列入我国强制性认证的目录里面,简称3C认证,也即是要经3C强制认证,否则不能出厂销售。在强制认证里面有两方面的标准,一个方面是安全标准,另外一个是电池兼容标准,“智能手表带通讯功能跟手机差不多”。所以智能手表在生产时要受监管,也需要经3C认证,表带材质不好或者是有毒有害的物质,国家也有相应检测的标准。在进行3C认证的时候,对于智能手表的电机着火或者是机械危害的保护项目是有检测的。
贺冠鹏强调,如果有经过3C认证的话,产品外包装上就有3C认证的标志,如果没有的话,就说明没有经过认证。任小铁补充称,列入3C认证的产品没有获得3C认证不能出厂,列入3C认证的产品没有3C认证不能进行销售,就此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没有经过3C认证的产品。
书写笔笔帽不通气、作业本太白
●回应:学生用品总体情况乐观,将对相关企业再检查
《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21027-2007) 强制性国家标准从2008年起就已经实施,这是一部几乎涵盖所有文具的安全技术标准。比如书写笔安全标准规定,笔帽要能通气,这是为了减少窒息风险。但是这一看似简单的标准颁布近十年,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昨日节目中,暗访记者在广州黄沙批发市场的一个临街档口一共找到了6款广东企业生产的书写笔,结果发现其中一半没有通气孔,用嘴吹气也不通。另外,外包装的警示语也有严格的字号和字体要求。
另外,国家标准对学生用的作业本等的纸张白度都有规定,不能超过85%,也就是不能太白,否则对学生眼睛有害。暗访记者在黄沙文具批发市场和三元里小学附近的小卖部,买到了一些作业登记簿,白度接近A4纸。
对此,带孩子来批发市场买文具的市民曾女士说,因为对相关的安全标准完全不了解,自己比较担心学生用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对此,任小铁表示,学生用品作为关系到青少年人身健康安全的重要产品,一直以来是监管重点,接下来将对记者暗访的这些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违法行为构成的话要依法进行查处。
省局质监处处长余扬波现场通报了近六年以来对纸张、笔墨、修正液等产品的监督抽查情况,2013年抽了114批次,不合格批次才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是0.39;2014年是0.11,2017年抽了80批次,不合格率是5%,“总体的情况比较乐观”。
责任编辑: 张杰蔷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