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1月2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糖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大类食品,共抽检614批次,其中合格611批次,不合格3批次。
1批次糖果制品不合格:
标称为晋江市爱爱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月2日生产的糖果(碧根果喜酥),大肠菌群不合格。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长期过量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易引起腹泻等疾病,影响人体健康。
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
标称为南安市顺昌粮油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7日生产的正宗麻油,苯并[a]芘不合格。苯并[a]芘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生产中关键工艺控制不当等。
标称为莆田市福哆哆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1月7日生产的玉米胚芽油,酸值(KOH)不合格。酸值系指中和脂肪、脂肪油或其他类似物质1克中含有的游离脂肪酸所需氢氧化钾的重量(毫克数)。其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酸价越小,说明新鲜度越好。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 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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