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11月24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酒类、罐头等19类食品,共抽检667批次,其中合格664批次,不合格3批次。
标示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06月05日生产的绍江牌加饭酒,酒精度不合格;标示为福州市闽侯县福锦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7月01日生产的桃酥饼(烘烤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标示为福建省闽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04月12日生产的闽星牌即食金针菇罐头,乙二胺四乙酸盐不合格。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编辑: 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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