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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因售不合格食品遭省市两级监管部门通报

2017-12-27 13:17    中国消费者报

  因涉嫌销售8批次不合格食品,近一个多月来,上市公司永辉超市福建总部至少有6家门店遭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福州、厦门两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两级监管部门的通报。据统计,这些不合格食品主要涉及水产品、水果及炒货食品等。

  据悉,12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7年11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此次点名通报5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其中就2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自两家永辉超市销门店。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金湖店销售的公正蟹,镉检出值为0.69mg/kg;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万达广场店销售的小菜鲟,镉检出值为0.67mg/kg。而按标准规定为≤0.5mg/kg,上述两种水产品镉含量均超标。

  12月21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7年第5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通报8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其中1批次来自永辉超市,即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万达广场店2017年10月06日购进的黄瓜鱼(冰),磺胺类(总量)项目不合格。据测,该批次黄瓜鱼磺胺类含量实测值为318μg/kg,而按实测值须≤100μg/kg。

  12月19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一起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通报称,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店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鉴于该门店能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故免于处罚。

  11月22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17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共通报127批次不合格食品样品,其中4批次不合格样品抽检自永辉超市门店。福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销售的公正蟹,检出镉实测值为1.0 mg/kg,而按规定该实测值要≤0.5 mg/kg;福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清万达店销售的草鱼,检出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和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以孔雀石绿计)实测值达2.0μg/kg ,而按规定为不得检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奥体中心广场店销售的夏橙检出克百威项目不合格,据悉,该批次夏橙克百威实测值达0.0314mg/kg,而按规定不得超过0.02mg/kg;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仓山闽江世纪金源店销售的百联瓜子(227g/包 )检出霉菌项目不合格,实测值为570CFU/g ,而按规定实测值要≤25CFU/g。

  上述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其中有3批次涉嫌镉超标。据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集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苏国成介绍,镉是水产品中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镉在生物体内降解速度非常缓慢,沿食物链转移蓄积,成为影响水产品食用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福建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永辉超市门店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记者 张文章  松花江网编辑 李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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