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消费警示栏

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涉及饼干、婴幼儿营养米粉等

2018-01-11 14:28    羊城晚报

  1月9日,记者从广东省食药监获悉,该局近期对7大类581批次样品的监督抽检中,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饼干、婴儿配方食品、乳制品等。其中,饼干中检出禁用成分脱氢乙酸。目前,所有不合格产品已全部下架或召回。

  饼干检出禁用成分

  通告称,广州市购时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烙奇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26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菠萝椰蓉燕麦巧克力曲奇(饼干)和标示为佛山市烙奇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26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陈皮椰蓉燕麦曲奇(饼干)中检测到不得使用的脱氢乙酸。

  据介绍,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饼干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专家表示,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产品,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

  另外,标示为广州市来利洪饼业有限公司2016年12月5日生产、规格为540克/袋的芝麻苏打饼干,被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3批次米粉米糊不合格

  名单显示,汕头市康园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3月1日生产、规格为500克/罐的金装婴幼儿营养米粉(肉丝番茄),汕头市康园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15日生产、规格为500克/罐的金装婴幼儿营养米粉(鱼肉蔬菜),汕头美亨利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7月18日生产、规格为275克/罐的碳酸钙营养米糊粉,钠及水分含量不合格。

  目前,广东省食药监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松花江网编辑 李明泽)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