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消费警示栏

云南白药中药饮片不合格3次上黑榜

2018-01-18 09:33    东亚经贸新闻

  2017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共发布46次药品不合格信息,涉及5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超千批次药品。新京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其中近半数为中药饮片类不合格信息,占比为65.98%。

  专家分析,中药饮片从业企业多为作坊式生产,生产工艺相对简单。部分企业在取得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后,为降低成本,仍然按照原有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屡出质量问题不足为奇。

  在药品抽检不合格名单中,不乏知名企业。国药控股上榜18次,云南白药上榜3次,康美药业、哈药集团等知名药品生产企业也在2017年登上质量黑榜。

  2017年5月18日,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的土鳖虫被查出性状不合格。2017年4月20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33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通告,其中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的菊花性状不合格。2017年1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中药材及饮片专项抽验结果通告,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生产的黄连检出金胺O,存在染色问题,部分批次产品还存在总灰分、水分或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情况。云南白药方面并未就检出的质量问题进行回应。在2017年4月被通报药品不合格后,新京报记者曾致电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由于是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事,并不掌握相关信息,需向子公司了解情况后再给予回复。

  中药饮片巨头康美药业也登上质量黑榜。2017年12月15日,标示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人参抽检不合格,2017年4月20日,标示为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多批次菊花也被检出不合格。哈药集团方面,2017年7月20日,标示为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白矾,因铵盐问题被曝不合格。  (松花江网编辑 李明泽)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