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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不合格染发类化妆品信息

2018-02-28 10:26    中国医药报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3期不合格化妆品通告。通告显示,共计200余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不合格。

  通告指出,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共计80余家企业生产(代理)的200余批次染发类化妆品为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少数批次检出含量超过规定使用限值的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和2,6-二氨基吡啶)及个别批次检出禁用组分(邻氨基苯酚)。

  其中,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标示厦门丹蔻丽美容美发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法国丹蔻丽植物染发霜(绚丽紫),浙江章华保健美发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峰染发焗油(葡萄紫)和天峰染发焗油(紫黑色),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理的韩国妍多娜缤纷染发膏100等相关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据悉,目前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对涉及企业进行核查。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一律停止销售上述产品;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后依法督促有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松花江网编辑 李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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