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民生 消费警示栏

无理由退货扩大至线下实体店

2018-03-20 13:35    北京青年报

  中国消费者协会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正式启动,即日起全国范围内拉开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序幕。启动现场,苏宁易购、国美、沃尔玛、便利蜂、一得阁、日日顺、立昇、京东商城等企业率先响应,做出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网络等远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是线下实体店购物尚未有无理由退货的法律规定。无理由退货有利于实现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为推进消费者上述权益的实现,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带头示范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制定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倡导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践诺管理办法》。

  苏宁易购、国美、沃尔玛、便利蜂、一得阁、日日顺、立昇、京东商城自愿开展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对于线下实体店中可以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参照网络无理由退货要求实施无理由退货。在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基础上,沃尔玛承诺:实体门店除店内公示的特殊商品及例外情况,消费者可享受普通商品90天无理由退货;对于不适合无理由退货的鲜活易腐食品,在沃尔玛购物广场可享受14天无理由退货。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欢迎更多企业参与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考虑到不同行业、门店、商品的特点,中消协倡导经营者可以采取一行业一承诺、一企业一承诺、一门店一承诺、一商品一承诺等形式逐步务实推进。同时,中消协强调承诺单位应在实体店及官方网站上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可以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退货条件等,方便消费者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编辑 李明泽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家庭主妇报》、《都市新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曹律师(法律顾问)0432-6258288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