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译齐)3月14日,市委书记胡斌主持召开城市更新工作专题会议。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规划布局,提升功能品质,着力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会上,讨论了《“新时代 新江城”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住建局、执法局、交通局负责同志分别汇报相关重点工作,有关市级领导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胡斌指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短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标准做好发展规划,全方位抓好要素保障,高质量建好重点项目,拉开城市骨架,提升城市品位,展现发展气象,共享发展成果。
胡斌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海绵城市、智慧城市、数字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钱花在刀刃上”,真正将过紧日子思想落到实处。要系统规划、加快落实,深入调研、专项研究,问计问策于民,制定更详细的项目建设方案,挂出路线图、拿出时间表,让江城百姓更快享受到城市发展成果。要强化使命担当,树立主人翁精神,不能“只踩刹车、不踩油门”,扎实有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建设经得起历史和人民考验的优质工程。要发挥吉林大山大水大交通等优势,高水平规划建设,提升功能品质,激活沉睡资源,激发文旅潜力,把吉林市建设成为空间布局合理、区域功能联通、三产并驱融合、城乡一体振兴、自然生态优美、人民生活幸福的全省副中心城市。
市领导赵洲洋、刘立新,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张守华,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江城日报全媒体)(松花江网编辑 罗安东)
原标题: 胡斌在城市更新工作专题会议上强调 统筹规划布局 提升功能品质 着力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