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市委书记胡斌与江苏广播电视总台总制片人、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和总制片人孟庆丰举行工作会谈。双方围绕影视制作项目、文旅产业发展等领域深度合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
胡斌着重介绍了吉林市的人文历史、自然禀赋和正在开展的“吉林市纪念牛子厚创办‘喜(富)连成’社120周年京剧艺术月”活动情况。他指出,当前,吉林市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系统制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吉林市方案,步步为营地穿凿做实,赓续红色血脉,弘扬传统文化,加快建设形神兼备的新时代新江城。希望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多走进吉林市、了解吉林市,合力挖掘历史文化故事,创作更多题材重大、脍炙人口的影视作品,以影视文化产业发展和各个领域深度合作,赋能吉林市的全面振兴发展。吉林市将全方位加强服务保障,给予未来交流与合作最大支持。
孟庆丰表示,吉林市政通人和,红色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自然风光独具特色,文旅产业发展蓬勃,是非常理想的影视取景地点和合作伙伴。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将加强与吉林市的交流沟通,全面挖掘江城故事,加快推动项目合作,努力实现互利双赢,为吉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市领导马研、付彦平参加会谈。
全媒体记者 王译齐
(松花江网编辑:曲施潭 初审:张勇军 复审:李明丹 终审:王久权)
原标题: 吉林市与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举行工作会谈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