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社会面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6日14时至7日8时。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和方式
(一)检测范围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
(二)检测方式
1.采用单人单管核酸检测:
(1)在4月5日检测中,检出阳性样本的楼宇;
(2)在4月5日检测中,有两个及以上楼宇检出阳性样本的小区。
2.采用抗原检测: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对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按单元、分楼层下楼,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即采即返。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三)抗原检测试剂由各城区、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区(村)按人发放到户。采取抗原检测的人员在自测后须通过“吉事办”填报检测结果,若结果为阳性须第一时间报社区工作人员。
特此通告。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
(松花江网编辑 周游)
原标题: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社会面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的通告 (2022第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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