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2第119号)

2022-04-20 09:44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月19日0-24时,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例。新增病例中,轻型4例,普通型1例。以上病例均为管控期间筛查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感染者,4月19日经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确诊病例。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3例,为管控期间筛查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感染者,4月19日经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感染者均为管控期间筛查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行程轨迹不再公布。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坚持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请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各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要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向属地社区(村屯)或疾控机构报告。

  各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船营区 0432-64831518

  昌邑区 0432-62779690

  龙潭区 0432-69980762 69980751

  丰满区 0432-66393383

  高新区 0432-64798600

  经开区 0432-63058866

  永吉县 0432-64222705

  舒兰市 0432-68221599

  磐石市 0432-65223805

  蛟河市 0432-67250868

  桦甸市 0432-66237884

  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松花江网编辑 李冠群)

原标题: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 (2022第119号)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