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以来,永吉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韧性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一季度工业经济总产值实现11.8亿元,其中专精特新企业贡献9.04亿元,占比达到76.6%,同比增长120%。
近年来,永吉县坚持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初见成效。
永吉县主动融入吉林市“四六四五”发展战略,着力在汽车、装备、新材料、医药健康、电子信息等产业上合理布局发力。狠抓金洪股份、凌远科技、瑞尔康、联科石墨等一批代表性企业,同时引进耀迅实业、东昇模具、叄吉电子等一批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在关键领域发挥“补短板”“填空白”的关键性作用,高新产业粗具规模。
在载体建设上,深入发掘永吉经济开发区平台承载力,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冰雪装备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3大产业园区,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各类服务功能,对成长性好、纳税较多的企业开展“2免3减半”的租金扶持,让企业“零负担”入驻,不断赋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对重点企业,帮助其争取各类扶持奖励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22年专精特新企业获得研发投入及高质量发展资金350余万元。
同时,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摸排一批在细分行业内技术领先、产品质量优、市场份额高、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施梯度培育、动态管理。
此外,永吉县加强企业跟踪服务,定期走访调研培育库企业,跟踪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指导帮助中小企业规范管理,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和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完善《转贷金管理办法》,减少企业过桥资金自筹比例,降低使用成本。2023年为3户企业提供2740万元转贷资金,为企业节约成本28万元。截至目前,永吉县培育2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0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婧 松花江网编辑 孙桂芳)
原标题: 永吉专精特新企业快速发展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