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我市召开专题动员会,部署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暨服务品质提升工作。
副市长武忠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于5月初展开至年底结束。此次行动将重点治理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非法营运、举牌喊客、拒载甩客、绕路乱收费、不文明驾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问题,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保护乘客及出租汽车合规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会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出租车运营企业负责人、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深刻认识开展行业整顿和服务品质提升的意义和益处,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在最短时间内把我市出租汽车投诉量降下来,把全行业服务品质提上去,共同分享文明服务和守法经营的红利。
会议强调,专项整治行动要紧紧抓住出租车营运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这三个关键环节,落实运营企业的主体责任、驾驶员的第一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合力改善我市出租车行业经营环境,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整治行动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城区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不断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及时解决各种难题,以务实精神真抓实干,为江城市民和外来客人树立出租汽车行业的良好形象。
会议公布了《吉林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出租汽车常态治理及教育培训争先创优工作实施方案》《打处非法运营“黑车”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执法部门代表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卫东 松花江网编辑 熊紫旭)
原标题: 治理行业乱象 提升服务品质 我市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