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市

吉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 旅游业广告行政约谈、普法培训暨“广企、银企”助力旅游发展对接会

2024-06-21 15:37    江城日报全媒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市场广告行为,提升市场主体法律意识,引导旅游行业合法合规开展广告宣传,保障来吉游客合法权益,全力打造旅游城市名片,6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旅游业广告行政约谈、普法培训暨‘广企、银企’助力旅游发展对接会”。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全市较大景区、旅行社、酒店、温泉和餐饮单位等68家涉旅市场主体。“广告助企联盟”11家成员单位应邀参会。

  本次会议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旅游行业易发频发的广告问题,开展行政约谈和警示提示。二是对《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内容进行普法培训。三是“广告助企联盟”对如何提升广告制发水平,有效拓展市场,开展“线上运营思维课程”培训,以专题片的形式对打造高端旅游广告进行现场指导演示,还推出了专门面向旅游业的广告设计发布相关优惠举措。

  与会单位表示,此次会议紧密结合旅游行业特点,以大量真实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诠释了强化法律意识、守法经营的重要性,使大家受到了一次非常深刻的法制警示和教育,同时也强化了运用广告战略开拓市场的思维。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促进我市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借此次会议向全市旅游业市场主体提出倡议:强化自律意识,规范广告行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锻铸品牌企业,为打造我市独具辨识度的文博之城、文旅名城,谱写新时代新江城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做贡献。

  (吉林市市场监管局 谭斌 松花江网编辑 孙淑平 松花江网实习编辑 徐涛)

原标题: 吉林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 旅游业广告行政约谈、普法培训暨“广企、银企”助力旅游发展对接会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