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市检察机关现阶段在“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推进计划。
“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两项重要专项行动,时间为今年的2月至12月。
我市检察机关将其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重要载体,迅速组织落实、有序部署推进。市人民检察院成立联合指挥工作中心,整合地区优势办案力量,引导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发力,通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专项行动质效。同时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全面加强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检察护企”“检护民生”司法保障体系。
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地方经济发展特色,结合“九解一协调”服务企业工作,出台《吉林市检察机关“检察护企”十三条措施》。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走访调研重点企业180余家,听取企业诉求55个,反馈意见建议52个;办理各类涉企案件460件,受理涉企申诉案件5件。
与此同时,“四大检察”一体履职,严惩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加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执行活动监督、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监督、涉企行政行为及网络新业态公益诉讼监督,以法治力量提振企业投资兴业信心,保障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我市检察机关聚焦金融、社保、食药、生态环境等民生热点领域和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英雄烈士等特定群体,开展一系列特色专项行动,解决一批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今年2月至7月,共办理涉民生领域案件3057件。其中,我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检察和解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多真招、实招提升“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的实绩实效,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答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吉林检察答卷。
全媒体记者 赵迎华
(松花江网编辑:曲施潭 初审:张勇军 复审:李明丹 终审:王久权)
原标题: “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护企护民生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