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杜清华 通讯员 陈彬)“‘吉农金服’的业务经理进门,20多分钟就为我办理了贷款6.5万元。”近日,磐石市牛心镇茶尖村农户董志刚连连称赞省农村金融服务公司吉林分公司业务经理办事效率高。
在今年全市首轮银农对接活动中,省农村金融服务公司吉林分公司积极深化“吉农金服”融资服务模式内涵,一方面入户摸排资金需求向银行推送,一方面为融资条件不足的涉农主体提供贷款保证,有效提升银农对接覆盖率、便捷度和融资达成率。该公司累计对接涉农主体及农户2800余户,发放贷款5000余万元。
成立于2022年的省农村金融服务公司吉林分公司隶属省金融控股集团。该公司自主研发了手机APP“吉农金服”和“金服通”,与银行端直接联通,运用电子签章、人脸识别等先进技术,实现贷款申请、审核、发放全流程线上化,最快8分钟贷款即可到账。
“我饲养了30头黄牛,日常经营费用较大,在‘吉农金服’的帮助下,我用自家的承包地经营权做保证贷款了10万元。”磐石市烟筒山镇东大村农户李伟东对“吉农金服”灵活的信贷政策深有感触。“我今年流转了200亩土地,购买农资的钱就有些紧张了,关键时刻‘吉农金服’的‘红本贷’给我贷了10万元。”舒兰市七里乡长治村村民王树文及时获得了的信贷支持。
“自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在吉林地区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组织架构,建立‘吉农金服’村级基础服务站597个,累计放款1300余笔、近亿元。下一步将实现全域全覆盖,力争放款笔数及额度处于全省领先水平,为农民群众增产增收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服务保障。”省农村金融服务公司吉林分公司负责人王立辉表示。
(松花江网编辑 陈世新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吉农金服”高效贷款解农户融资难题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