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吉林市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相关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8月22日印发的《吉林市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规自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联合制定,旨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的要求,更好满足我市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措施》共分为5个方面14个条款。第一方面涉及房地产用地分期付款、加快土地挂牌出让进度2个条款,允许地产开发企业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第二方面涉及创新购房补贴政策,从发放全款购房补贴、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家庭互助式购房、实施“成家一套房”保障等方面出台4个条款。第三方面涉及支持多子女家庭贷款购房、放宽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房龄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4个条款。第四方面规定新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在建楼盘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第五方面涉及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对商品住房难交付项目实施包保3个条款。
发布会还解答了《措施》给购房者带来哪些优惠、高校毕业生“成家一套房”购房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及如何申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优化等问题。
全媒体记者 徐俊峰
(松花江网编辑:曲施潭 初审:张勇军 复审:李明丹 终审:王久权)
原标题: 我市出台十四条措施 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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