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吉林新闻

从“压舱石”到“动力源”——我省重点工业项目新增量支撑作用观察

2023-06-01 08:47    吉林日报

  本报记者 华泰来 刘姗姗 邱国强

  重大项目建设是稳定经济运行的“压舱石”,更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源”。

  近年来,我省工业重点项目从“压舱石”到“动力源”,为工业增长提供新增量支撑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今年4月举办的上海国际车展上,奥迪首次以纯电动车型阵容亮相,展现在华加速电动化转型的决心。而为这些产品提供支撑的,就是我省投资约350亿元的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项目落成后,奥迪A6 e-tron和奥迪Q6 e-tron系列的三款车型将率先投产,并在未来形成千亿级产值规模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为带动我省新能源汽车工业发展注入全新动力。

  5月22日,我省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重量级项目——一汽弗迪新能源动力电池项目,提前100天完成送电。这也是全省第一个汽车动力电池项目,预计今年8月30日竣工。项目建成后,将生产目前技术水平领先、安全性最高的刀片动力电池,将对长春当地汽车零部件产业升级起到强力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将弥补东北地区在新能源产业布局的短板。

  固定资产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项目生成、建设及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今年1至4月,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4个百分点,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五位。从重点领域看,全省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11.3%,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9.5%。

  今年以来,我省突出推动重大工业项目投产达效,加快推动奥迪新能源汽车、吉林化纤转型升级等标志性项目建设,着力推动885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突出推动三一风电、中车新能源、中粮家佳康等新投产项目产能释放,为工业增长形成新增量支撑。

  省工信厅企业处负责人徐旭介绍:“今年1-4月,全省重点工业项目开复工率达到61.5%,达3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1-4月,吉林化纤加快推动4个续建项目,启动实施了5个新建项目。仅在4月,吉林化纤新建的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6.5万吨碳纤维助剂、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联合创建的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汽车轻量化复材等四个碳纤维产业链项目集中开工。

  吉林化纤集团副总经理,国兴碳纤维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孙小君介绍:“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原丝项目是致力于突破T800、T1000级高性能指标,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缠绕气瓶、坩埚预制体、高级建筑补强等领域;6.5万吨碳纤维助剂项目是产业链配套关键项目;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联合创建的研发中心及联合实验室项目、汽车轻量化复材项目,都将助力我省、我市碳纤维产业向高端应用领域拓展。”

  纵观全省,越是优质项目如火如荼的地区,发展潜力越大,经济活力越强,“烟火气”越旺。

  以长春新区为例,1-4月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各项经济指标增速持续领跑。直线攀升的数字背后,是工厂车间高速运转的机声隆隆,是重大项目火热推进的塔吊林立,是大街小巷人头攒动的消费回暖……

  1-4月,长春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1.8%,成为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截至目前,长春新区项目开复工率达到96%,增量项目拉动效果明显,2023年新入库项目11个。金赛药业国际医药产业园项目、长春师范大学易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长春高新科技创新产业园、长春高新区生物医药园(一区、二区)、长智光谷产业园等产业类项目发展迅速,随着“两谷一基地”建设快速发展,长春新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诸多重大项目纷纷落地、顺利推进,也折射出我省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带来的助推作用逐步显现。

  “我们常说‘项目为王,环境是金’,没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没有产业发展壮大的沃土。在政策支持下,省、市、区三级联动,许多重大项目创造了上下一心、干劲十足的‘吉林速度’。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项目专班用5天时间回复了德方来长调研提出的1200多个问题;把正常41天的审批时限压缩到2个工作日全部完成;玲珑轮胎项目从接洽到落位仅用112天。”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丁一兵认为,吉林营商环境建设,将会在吉林省掀起优环境、助企业、增项目、上台阶的新浪潮,促使更多具有战略意义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落位,进一步带动吉林省优势产业全面发展。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原标题: 从“压舱石”到“动力源”——我省重点工业项目新增量支撑作用观察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