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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的温暖在法庭上延伸——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工作纪实

2020-11-16 08:47    松花江网

  家和才能万事兴,家兴才能万事和。古人云:“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从某种意义上说,治国必先齐家,家事即国事。

  作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是如何通过践行司法改革实践,发挥社会“稳定器”和“减压阀”作用的呢?

  集中管辖 家事审判向专业化迈进

  2017年10月,我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启动。承载着改革任务的丰满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家事审判法庭,我市城区一审家事案件由该法庭集中管辖。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的成立,使我市从此有了一个专断“家事”的法庭。

  “家事法庭成立后,受理的家事案件呈现‘多、大、难、新’的特点。”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庭长于萍楠介绍,为此,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全市法院范围内选任了5名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并且责任心强的法官,组建了一支以家事法官为核心、司法辅助人员为依托、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为辅助的专业化审判团队。

  专业化的审判团队组建后,其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优势很快就显现出来。有一对夫妻离婚因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闹上法庭。当时孩子刚7岁,还不具有表达个人意愿的法律条件。多次调解无果后,法官让这两人将孩子带到了家事法庭的儿童活动室。在没有外人干扰的情况下,法官通过单面镜观察,发现孩子对自己的母亲很抗拒,对奶奶却表现出依赖。法官经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孩子母亲工作很忙,孩子平时多由奶奶照料。据此,法官将抚养权判给了男方,女方对判决结果表示心服口服。

  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后,家事法庭在城区四个法院下辖的边远法庭设立四个巡回审判点,每周五家事法官到巡回点进行集中开庭、调解。这一招法,不仅方便当事人诉讼,也促使了家庭矛盾纠纷的就地化解。

  和睦致祥 打造全新的家事特色审判场所

  10月30日上午,张某和李某离婚案在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第二法庭开庭。

  让双方当事人意外的是,法庭内没有“原告”“被告”坐席,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大圆桌上摆放着“妻子”、“丈夫”、“父母”、“兄弟姐妹”等桌牌。围坐在这在圆桌旁,庭审在和谐的氛围中进行。

  “这不像是在审案,更像是法官带着大家开家庭会议。这样的审判方式让我们更能心平气和。”张某说,双方家庭因他们离婚的事都快变成仇人了,在这样的氛围中,大家也都能开诚布公,最终实现了“好聚好散”。

  专注家庭纽带、家庭温情,减少当事人间的对抗心理,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改变传统法庭建设模式,以“和睦致祥”为主题,除了以圆桌审判替代传统审判方式外,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儿童活动室的布置,处处凸显家庭基调和氛围。“让当事人置身家庭氛围下,更能以宽容、包容的心态去看待、处理纠纷。”于萍楠说。

  除此之外,该法庭还开了全省法院在离婚家庭教育领域的先河。他们自行拍摄制作了家事教育系列微剧《守护成长》,针对判决、调解离婚后夫妻及与子女之间关系处理方式等进行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成长带来的负面影响。他们还通过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修复当事人家庭成员之间失衡的家庭人际关系,提升妇女、儿童、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和城区民众的家庭幸福感。

  调解优先 让司法充满温情

  家事案件集中管辖以来,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每年都要受理1500个左右的家事案件。面对大量涌入的案件,依靠多元化调纠纷机制,一部分家事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

  2019年7月的一天,老陈来到家事法庭,要告三个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家事调解员到老陈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情况。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迎华 松花江网编辑 徐涛

  原来,老陈年轻时抛家弃子与他人私奔,未对三个儿子尽过父亲的责任。他如今身患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回到村后找到三个子女,结果找谁谁都不愿意养他。经过多方调解,三名子女放下心中怨恨,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父子感情有了缓解。

  丁铁志是家事法庭现有4名常驻调解员中的一员,和其他三位调解员一样,他也是一位有丰富司法工作经历的老调解员。他擅长的是寓情于理、寓情于法,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的调解方法,经他调解成功的家事案件就有600多件。

  目前,除了丁铁志等4名常驻调解员外,家事法庭还与市区两级妇联、民政部门分别签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协议,编外家事调解员还有40多名。

  截至目前,该法庭诉前调解案件3258件,成功化解1759件。调解工作不仅使很多亲情得以修复,经过调解员的协调,一些家境困难的当事人还获得了有关部门的帮助。

  加强反家暴力度 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家事案件中,妇女儿童往往是处于弱势的一方。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家事审判改革应有之意。

  为此,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积极与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对接,不断完善遭受家庭暴力人员的司法保护措施,搭建了法院主导+公安协助+多个部门配合的“1+1+N”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理工作体系。

  自2016年3月该院发出我省第一份人身保护令以来,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人身保护令案件19件,发出人身保护令13份。从目前情况看,执行效果良好。

  家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以来,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从4.25%降至0.31%,所结案件呈现调解撤诉率高、息诉服判率高、调解和好率高,判决率低、上诉率低、发改率低“三高三低”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家事纠纷化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公约数,家事法庭正在维护健康向上的婚姻家庭关系和公序良俗的轨道上阔步前行。

原标题: 让家的温暖在法庭上延伸——丰满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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