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丰满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丰满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道交巡回法庭开庭,适用速裁快审程序公开审理2件危险驾驶案件,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刘某酒后无证驾驶报废车辆,静脉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194.33mg/100ml;被告人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静脉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为238.1mg/100ml,其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两起案件事实清楚,法庭适用速裁程序。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两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被告人认罪认罚。两案件庭审用时约30分钟,从立案到审结仅用4天。
据了解,为推动道交纠纷化解提档加速,2018年,丰满区人民法院主导,市保险行业协会协助,依托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丰满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处理中心。该中心成立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交管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保险协会行业调解的作用,专门从事丰满区发生的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快速化解道交纠纷。中心成立至今,调解道交案件570余件,总标的额5300余万元。同时,丰满区人民法院将该中心作为道交案件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快审快结道交简案,公开审理典型案件,在压缩道交案件诉讼周期的同时,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当天,辖区商混、电商、危化品等企业代表旁听了庭审。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迎华 见习记者 陈威羽 松花江网编辑 杨世阳)
原标题: 丰满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案件快审快结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