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县区新闻 桦甸新闻

桦甸综合行政执法进小区

2023-08-04 10:38    江城日报

  近期,桦甸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物业治理专项工作组将“家门口”党建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结合,全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进小区,不断拉近与群众关系,让执法更有温度,赢得小区居民纷纷点赞。

  专项工作组实行多方联动,通过“党建引领+执法队伍、社区监管、居民自治”的“1+3”模式,实现执法力量与街道社区建设融合发展,执法力量与居民群众互联互促。目前,工作组开展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微信朋友圈通知13800多人次。

  在实践中,工作组协调汇集各方力量,统筹发动“双报到”“双三长”队伍下沉到各个小区,常态化开展每日两巡,抓好垃圾分类、文明养犬、文明停车等日常管理,打造“15分钟”便民利民网格治理圈,短平快解决小区居民求助事项,化解基层矛盾。截至目前,执法进小区已开展卫生环境整治35次,清理卫生死角8000余处,清理野广告20000余处,清理毁绿种菜200余处,拆除违章建筑50处。

  此外,工作组还依托城乡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探索建立社区网格员主导、执法力量联动、志愿者及社区居民发现问题报送问题模式,开展线上线下“六步接办”,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目前,通过基层治理数字化平台累计受理事件938件,办结912件,办结率97.23%,实现日常争议风险点及时化解。

  (江城日报记者 李伟洪 通讯员 耿永浩 松花江网编辑 宋丹)

原标题: 桦甸综合行政执法进小区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