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 县区新闻 蛟河新闻

蛟河“五防范”筑牢安全防线

2023-08-04 10:26    江城日报

  近日,蛟河市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至防汛三级应急响应,在备足防汛物资、抢险队伍的基础上,突出做好江河洪水防范、水库安全防范、城市内涝防范、山洪灾害防范、道路交通防范。

  蛟河市相关方面对域内水库提前预泄,对主城区5个易涝风险点提前落实交通管制,清理疏通15公里排水管渠,成立抢险队伍;对3处危险路段和桥梁提前实施交通管制;在38座铁路下穿处设置警示标识,安排专人死看死守;成立4支巡逻队,对城区路面加密巡逻频次;组织各乡镇街排查并确保辖区内厂区和所有居民小区一楼没有存储有毒、有害物质。

  蛟河市还制定了应急电话公布模版,通过小区微信群、“十户联防”群等途径,公布各级负责人手机号码,确保应急备用。截至目前,蛟河市还提前转移“五保户”、老弱病残孤幼、居住在低洼易涝等山洪地质灾害重点区域590户1285人。

  8月2日8时至17时,蛟河市平均降雨量5.3毫米,90条河流水势平稳,64座中小型水库均在汛限水位以下。目前,蛟河市防洪工程均正常运行,无险情发生。

  (江城日报记者 李春红 松花江网编辑 宋丹)

原标题: 蛟河“五防范”筑牢安全防线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