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蛟河市人民法院成功通过“诉前保全+诉源治理”模式,依托“金融纠纷调解室”(以下简称“金调室”),在诉讼前成功化解金融纠纷,着力打造金融纠纷诉前保全、诉源治理、诉裁快审工作“全链条”,全面助推金融纠纷案件提质增效。
蛟河市人民法院“金调室”设立于去年3月中旬,分别设在蛟河市吉银村镇银行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意在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围绕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调解理念,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模式走深走实。
“谢谢你们考虑我公司的实际困难,让我感受到了调解的温情和司法的温度!”日前,在蛟河市人民法院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一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对“金调室”的调解员和法官很感激。
原来,2022年,李某经营的蛟河市某公司因拓宽公司业务向蛟河市某银行贷款600余万元,期限为1年。李某将公司的营业执照等作为质押物,质押给银行。贷款到期后,李某因资金不足,向银行提出展期申请,将还款期限展期至2023年年底。展期到期后,李某的公司一直没还款,银行诉至法院。蛟河市人民法院通过诉源治理,将双方当事人约到银行的“金调室”化解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在金融纠纷调解员的见证下,签下了和解协议,并当场申请了司法确认,同时一并提出了解保申请,使蛟河市某公司能够正常运行。
调解结束后,李某表示,十分感谢金融调解室的调解员,让双方不通过诉讼就化解了纠纷。“其实,诉讼对于我们企业来说会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现在有‘金调室’了,通过调解就能解决问题,对我们也是一件好事儿”。
银行负责人表示,“金调室”的设立,让银行能够不出银行门口就能享受到司法服务,从保全到调解,再到收到法律文书,整个过程只用了几天时间,十分便捷。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春红 通讯员 朱家渔 松花江网编辑 宋丹)
原标题: “诉前保全”+“金调室” 蛟河法院化解金融纠纷出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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