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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植” “益”起护绿 蛟河设立生态环境 补植复绿公益林

2024-05-20 08:11    江城日报全媒体

  近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蛟河市林业局,在青背林场举行生态环境补植复绿公益林揭牌仪式。公益林中,春天补植的近200棵小松树绿意盎然。

  设立生态环境补植复绿公益林,是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以轻微刑事案件为切入点,推出的一个集林业生态修复保护、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为一体的轻罪治理新模式。林区失火、盗伐、滥伐、破坏等涉林刑事案件发生后,违法行为人向林业部门缴纳生态修复金,林业部门安排人员在基地内进行补植复绿等替代性修复,让受损林地植被得到及时有效恢复。

  生态环境补植复绿公益林位于青背林场,占地面积2公顷。

  违法行为人姜某某非法占用林地公益诉讼案涉地块不具备原地补种树木的条件。蛟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推动补植复绿,在公益林中植下近200棵小松树。

  蛟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补植复绿坚持“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做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有机统一。“曾经的违法者通过在公益林开展补植复绿,成为生态保护的共建者,让公益林成为森林资源保护的活教材,从而达到处罚、教育、修复的有机统一,让保护森林资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春红 通讯员 孟晗  松花江网编辑 熊紫旭)

原标题: 检察履“植” “益”起护绿 蛟河设立生态环境 补植复绿公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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