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春红 通讯员 孟晗)近日,蛟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蛟河市公安局、蛟河市人民法院、蛟河市慈善总会,举行《蛟河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签订仪式,将社会慈善资金引入司法救助领域,创立“国家司法救助+社会慈善救助”相融合的工作模式。
蛟河市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的设立,是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多元化司法救助机制、积极探索国家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的又一创新举措。在省人民检察院或地方财政拨付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他们向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进行募集,拓宽了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救助申请人的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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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蛟河创新设立 司法救助慈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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