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用款后办手续、可贷款展期一次、足额贴息……日前,记者从市就业服务局获悉,为助力企业抗疫和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职能作用,我市对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措施进行相应调整。
为了让企业既能尽早使用贷款缓解资金困境,又能享受贴息政策,疫情期间企业申报创业担保贷款可“先上车,后买票”。抗疫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生活物资生产销售企业、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银行可先行为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待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企业再通过市就业服务局申请办理贷款贴息手续。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涉及疫情封闭地区因交通不便、无法复工复产导致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按规定予以展期。经市就业服务局和经办银行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对于展期期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最长贷款期限9年。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享受最高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可享受最高额度220万元、中小微企业可享受最高额度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市就业服务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按规定向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拨付贴息资金,最大限度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清华 松花江网编辑 熊紫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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