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文物局、工信部公布“共和国印记”见证物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名单,吉林石化化肥厂压缩机被确定为100项“共和国印记”见证物之一。
今年6月,国家文物局、工信部联合开展“共和国印记——工业之光耀中华”主题活动。经地方推荐和专家评议,最终确定100项“共和国印记”见证物和77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吉林石化化肥厂压缩机、第一辆国产解放牌汽车、第一辆国产东风牌小轿车,成为我省入选的三项见证物。
化肥厂是国家“一五”时期建设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诞生了新中国“第一袋化肥”。建厂初期,该厂主要产品是合成氨,其中压缩机是合成氨装置的关键设备,1957年投入运行。
2003年,运行46年的化肥厂压缩机完成使命,被永久保留展示,成为吉林石化“企业精神、员工思想、实践创新”教育基地,累计接待各地各类参观代表500余人次、观摩员工3000人次。其先后被列为吉林省重点文物和中国石油首批29项工业文化遗产。
化肥厂将围绕这台压缩机,继续加大对工业遗产和工业发展见证物的保护利用,深挖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时代价值,讲好新中国工业发展的故事。
(吉林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温月 通讯员 高洪波 编辑 曲施潭 初审 张勇军 复审 李明丹 终审 王久权)
原标题: 吉林石化化肥厂压缩机被确定为“共和国印记”见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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