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以“推动新电商、助力新发展、促进新消费”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新电商大会在吉林长春举行。会上发布了《中国新电商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创新拓展电子商务”作为独立章节,凸显了新电商发展在“十四五”期间吉林振兴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报告》显示,为更好助力新电商产业发展,吉林省不断健全完善支持新电商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先后制定出台《吉林省直播电商发展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吉林省促进乡村网络带货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电商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意见》等。为落实全省“六新”产业发展总体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地,吉林省又制定了《吉林省新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全省上下联动,市州、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为新电商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吉林省已累计培育建成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及数字企业159家,各市州培育孵化规模型直播基地近300个。同时,吉林省深化32个国家级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建成县、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268个、服务站5316个,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全覆盖。吉林市、延吉市成为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全国首个中韩跨境电商人才基地在长春揭牌,吉林省首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在珲春落地。吉林省形成“先行试验区+示范县+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产业示范带动体系,有力促进新电商经济产业集聚。
《报告》指出,为营造新电商经济发展氛围,拓展全民创业新渠道,吉林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主动搭建合作平台,发挥大型活动的影响力、传播力和感召力,举办了系列新电商活动;另一方面,积极利用国内有利展会活动平台资源,组织省内企业走出去参展参会,吸收借鉴域外先进经验,开阔企业家视野,吸收新的发展元素,转变企业创业思维。
此外,《报告》中还提到,吉林省持续组织各类新电商活动,比如,长春新经济直播节、查干湖冰雪旅游直播节、莲花山冰雪旅游直播节、吉品国潮网上年货节等,营造了较好的新电商发展氛围。(松花江网编辑 罗安东)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