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琰
初秋的延边,草木葱茏,瓜果飘香。8月25日至28日,由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指导,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吉林省委网信办主办,延边州委网信办承办的“石榴花开 籽籽同心”网络主题活动吉林站采访团走进延边。在为期4天的活动中,来自新华网、央视网、人民网等中省直重点新闻网站和延边州直新闻网站的记者先后到延边州8个县市,深入基层社区、企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爱国主义教育中心等地,用心感受、用笔记录、用镜头捕捉,充分挖掘、探寻延边州各县市在促进民族团结繁荣进步、民族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成效,用开阔多彩的视野讲好延边故事,让更多人感受到延边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谋发展,为建设稳定边疆带来的新变化。
弘扬传统文化
培育民族团结“石榴园”
走进延边博物馆,采访团的记者们参观了延边州成立70周年成就展。通过一幅幅图片、一篇篇文字、一个个视频,更直观、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和感受延边奋进的70年、辉煌的70年。在参观朝鲜族民俗陈列、朝鲜族革命斗争史陈列、延边出土文物陈列等展馆过程中,一件件珍贵的革命文物、一段段震撼人心的红色故事,让采访团进一步了解到延边州各族人民团结一心的抗日斗争史,接受了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
近年来,延边博物馆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把传承历史文脉与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有机结合起来,以丰富多彩的展览和活动,让红色历史在这里延续,民族团结精神在这里发扬光大。如今,延边博物馆已成为人们了解延边、宣传延边的重要窗口、延边城市文化的闪亮名片和网红打卡地。
在汪清县爱国主义教育中心、中国朝鲜族农乐舞展示馆,采访团在讲解员的带领下,重走抗联路,感受延边革命斗争的艰辛历程。精彩的农乐舞表演,向记者们展示了延边最具鲜明民族特色和浓郁乡土气息的文化。
“这次来到延边我非常开心,详细了解了延边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也被延边人民勤劳、勇敢、善良的奋斗故事和精神所感动。”中国日报网记者杨晓恒说。
推进文旅融合 共绘民族团结“同心圆”
近年来,延边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观光旅游”,推进文旅融合与乡村振兴,着力建设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
长白山下、海兰江畔,在和龙市东城镇光东村,微风拂过连片稻田,绿浪滚滚。记者看到,一群游客乘着小火车穿越稻田,开着儿童拖拉机体验农耕乐趣,还有的游客拿着一杯“光东村”咖啡在露营地前打卡留念。
光东村不断聚焦现代农村田园旅游,采取“企业+村集体+村民”的运营模式,形成“旅游+文化、旅游+研学、旅游+民宿”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在助力乡村振兴的同时,带领村民走上了共同致富之路。2022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25.75万元。
走进珲春市敬信镇防川村,只见蓝天白云之下,草木葱葱、鸟语花香,古韵十足的朝鲜族传统民居与古老的石磨、泥瓦稻草砌成的墙垣相得益彰,形成一幅如诗如画的美丽景观,令人流连忘返。文旅融合不仅提升了防川村的颜值,也擦亮了乡村振兴底色,更让村民尝到了发展的甜头。
光东村、防川村仅仅是延边文旅融合的一个缩影。延吉市中国朝鲜族民俗园、龙井市良田百世运动假日小镇、敦化市红石乡中成村、图们市石岘镇水南村,同样给采访团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发展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分享式旅游时,让人们更多地感受到延边正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唱好民族团结进步曲。
“在走进延边的这些天,我们最大的感受就是体会到延边现代化乡村建设发展成就。一路走来,听到了很多各民族之间相互守望的故事,看到了各乡村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同时,盘活乡村资源,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打卡,展现了一幅产业新、乡村美、村民富的美丽新画卷。”光明网记者王蕾说。
加强经济发展 奏响民族团结“进步曲”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是安图县发展进步的真实写照。在这里,巍巍长白山,汩汩清泉水,造就了最为优质的矿泉水资源,也孕育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地域风格和民族文化。
安图县坐拥世界黄金水源地,目前,全县落户矿泉水生产企业9户,年产能达300万吨,2022年实现产值6.3亿元,产品远销海内外。安图县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节庆品牌,已成功举办了3届矿泉水文化旅游节、4届矿泉水文化高端论坛,全面展示了安图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山清水秀的新时代新形象,进一步提升了产业知名度、影响力。
同样,在敦化市经济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园、汪清县好记食品酿造股份有限公司,采访团的记者们深入园区和企业生产车间,参观生产流程,感受到延边蓬勃发展的产业经济与民族团结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夯实延边发展根基。
“在采访中,我们感受到延边产业发展如火如荼,开放步伐加速前行,团结局面更加牢固,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取得的成就让人倍感振奋。相信未来的延边,在各族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会建设得更加美好。”中国网记者伦晓璇说。
松花江网编辑 孙淑平
原标题: 同心共绘边疆发展新画卷——“石榴花开 籽籽同心”网络主题活动吉林站采访团走进延边侧记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