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桦甸市夹皮沟镇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以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全面改善乡村面貌,让农村增“颜值”、提“气质”、升“品质”。
坚持示范引领,干群联动齐上阵。聚焦全镇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夹皮沟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春季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落实人居环境整治责任制,建立“包村领导+机关干部+村干部+党员”工作机制,划分责任“担当区”,领导干部领着干、党员争着干、村民跟着干,积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新成效。
加强宣传引导,补齐短板再发力。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夹皮沟镇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公益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动员广大群众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彻底将公路沿线、村主要街道、房前屋后及河边沿岸的垃圾清理干净,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无死角、无盲区,有效推进美丽村庄建设。
强化党建引领,村企共建促提升。结合“企业助乡村”活动,夹皮沟镇实现非公党建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5家非公党组织书记率先行动,带动4家重点企业,对域内3条河流55公里河道周边生活垃圾、漂浮物、建筑垃圾、淤泥等进行清理,努力打造村企共建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新样板。
坚持督促检查,日常监督常态化。夹皮沟镇党委成立环境整治专项督查小组,对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实行对账销号。各村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成立巡查小分队,对各村乱倒垃圾、随手丢等现象进行全天候巡查,发现不文明行为,现场进行宣传教育,并要求立行立改。
自开展环境集中整治以来,桦甸市夹皮沟镇累计出动干群1268人次,大型机械设备324台次,清理垃圾755吨,累计摸排环境整治点位108167处,已销号103260处,整改率95.5%。
江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伟洪 通讯员 陈静
(松花江网编辑 孙淑平)
原标题: 桦甸夹皮沟镇人居环境再提升 美丽乡村颜值刷新了
反侵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未经书面许可,擅自转载本报社作品的,将涉嫌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规范网络转载行为,制止非法侵权转载,本报社郑重公告: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著作权归属于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的原创内容,必须事先取得江城日报社书面授权;
二、对侵犯江城日报社(包括《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松花江网、吉林乌拉圈等)著作权益的违法行为,本报社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
三、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提供侵权线索:
程律师(法律顾问)0432-62223777
武文斌(版权合作)0432-62523496